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特教教師
張貼日期: 2023-10-11 10:04:58 點閱:127
一 、目的:為培養學生理性解決問題之態度,建立特殊需求學生正式申訴管道,以保障學生權益,促進校園和諧,發揮民主教育功能。
二、申請方式:當特殊教育學生認為學習、輔導、支持服務或其他學習權益受損時, 得依本申訴辦法提起申訴書。學生之父母、監護人或其委任人得為學生之代理人提起申訴。(委任書如附件二)。請有需求的學生或家長可下載參閱,並依照申訴流程遞交申訴書至學校輔導室辦理。(或洽特教承辦人04-7751591#115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