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1-01-12 07:44:39 點閱:225
一、本案業於109年12月9日第10910262號及109年12月28日第10910793號公告諒達。
二、指案訂於110年1月21日至22日辦理,地點請參閱附件。
三、旨揭計畫為延續性之工作坊(勿於研習中更換人員),參與對象為本縣本縣國中、國小社會領域實際授課教師,請准予參與人員公假,並核予各場次研習時數。
四、為提升研習成效,建請參與研習人員先行閱讀相關文本「濁水溪三百年:歷史.社會.環境」、「歷史視野中的地方與變遷:濁水溪的二水、北斗、二林」。
五、聯絡人:社會領域專任輔導員吳玲佳,連絡電話:0966-528807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