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強宣導5歲至17歲學生(童)依接種建議完成COVID-19疫苗應接種劑次,確保免疫保護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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護理師
張貼日期: 2022-08-30 14:06: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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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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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8月2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113217號函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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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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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(ACIP)111年6月27日第5次會議決議,建議年滿5歲至11歲免疫不全及免疫力低下兒童,經醫師評估病情穩定適合接種者,於接種第二劑COVID-19疫苗間隔至少28天候,以同廠牌完成基礎加強劑(additional dose)接種。目前國內僅核准Pfizer-BioNTech兒童劑型可用於5至11歲基礎加強劑,建議對象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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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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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正進行或1年內曾接受免疫抑制治療之癌症患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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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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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正使用高度免疫抑制藥物者(包括高劑量類固醇, alkylating agents,antimetabolites, transplant-related immunosuppressive drugs,cancer chemotherapeutic agents, tumour-necrosis factor (TNF) blockers 等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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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八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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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經醫師評估因免疫不全或免疫力低下,可接種基礎加強劑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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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據教育部111年8月26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113360號函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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